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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 DYM_CLINIC
PRIVACY POLICY
DYM国际诊所(以下简称 "诊所) DYM International Clinic(以下简称 "本诊所")就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本政策")。 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适用于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对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 以下为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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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一词是指《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是指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关于在世个人的信息,以及仅通过这些信息就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如外貌、指纹、声纹数据和医疗保险卡上的保险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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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收集个人资料的方法)
用户注册使用时,学院可能会要求用户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号和驾驶执照号等个人信息。 此外,用户与合作伙伴等之间的交易记录和支付信息,包括用户的个人信息,将提供给本诊所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和广告发布商)。 以下简称 "合作伙伴")。 可从医院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和广告分销商等)等处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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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医院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目的如下
提供和运营医院服务
回复用户询问(包括确认用户身份)。
发送电子邮件,告知用户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活动等,以及医院提供的其他服务。
因维护、重要通知等需要与用户联系。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或试图以未经授权或不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服务。
允许用户查看、更改或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或查看自己的服务使用状态。
向使用付费服务的用户收取费用。
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
第 4 条(改变用途)
只有在合理地认为使用目的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相关的情况下,医院方可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若使用目的发生变更,应按照管理局规定的方式,将变更后的使用目的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 -
第 5 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除以下情况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医院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但《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获得用户同意时。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且难以征得当事人同意时。
有必要与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或受其委托的个人或实体合作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而征得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执行相关事务时。
事先已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且医院已通知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时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
向第三方提供的方式或方法
应个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接受个人要求的方法。
虽有前款规定,但以下情况不属于向第三方提供上述信息的范畴
医院为达到使用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全部或部分外包的情况。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与特定人员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并事先将这一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的范围、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以及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姓名告知当事人,或随时向当事人提供。 在事先通知当事人或随时向当事人提供的情况下。 -
第 6 条(个人资料的披露)
如果医院收到当事人要求披露个人资料的请求,医院会立即向当事人披露。 但是,如果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医院可决定不公开全部或部分信息,如果决定不公开信息,医院将立即通知当事人。 每次公开个人信息将收取 1 000 日元的费用。
当事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或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时。
有可能严重妨碍医院正常开展业务时。
违反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
尽管有前款规定,但原则上不公开历史信息和特征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 -
第 7 条(个人资料的更正和删除)
如果管理局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有误,用户可要求管理局按照管理局规定的程序更正、补充或删除其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更正")。 用户可根据医院规定的程序,要求医院更正、补充或删除(以下简称 "更正等")其个人信息。
本学院在接到用户根据前款提出的要求后,认为有必要进行答复时,应立即更正相关个人信息。
本学院根据前款规定进行修改等,或决定不进行修改等时,将立即通知用户。 -
第 8 条(暂停使用个人信息等)
如果个人以个人信息的处理超出了使用目的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暂停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暂停使用")个人信息,医院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如果以超出使用目的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暂停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暂停使用")个人信息,医院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如果根据前段所述的调查结果,认为有必要满足要求,则将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个人信 息。
如果学院决定根据前款规定停止使用个人信息,或决定不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学院将立即通知用户。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如果暂停使用个人资料有困难,例如因为暂停使用个人资料涉及巨额费用,如果可以采取保护用户权利和利益所必需的替代措施,则应采取这些替代措施。 -
第 9 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除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外,本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更改。
除非管理局另有规定,否则经修订的隐私政策将自其在本网站上公布之时起生效。 -
第 10 条(咨询联系人)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TEL:2651-2121
LINE:@dymhongkong
アクセス
Access
太古院
Room 1302, 13/F, Kornhill Plaza, Office Tower, 1 Kornhill Road, Quarry Bay (MTR Tai Koo Exit A2)
尖沙咀院
26/F, 26 Natha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